利益纠葛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被置于风口浪尖的驻京办,迫于各种压力,近两年也在尝试转型。
一些驻京办已经把信访、百姓进京看病、进京农民工的培训以及各种协调服务等列为工作内容,并纳入定期考核范围,有意识地强化为民服务的职能。
某地区的驻京办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接到北京某部门电话,让他“把上访者领回去”,他歉意地对记者说:“这种事情‘两会’期间比平时多,这周已经两次了。”
“在维护首都稳定方面,驻京办确实功不可没。在‘两会’期间,各地驻京办的首要工作就是做好信访工作,不给首都添乱子。”一位知情者说。
“其实我们更希望驻京办在为民服务方面能有所作为。”中原某市的一位驻京办主任表示,“去年初,不少驻京办已经把工作的重心转为信访、为本地百姓在京维权、扶贫济困等方面,有的驻京办还挂上了‘群众工作办公室’的牌子,在工作重心上作了一定的倾斜。”
但是,“我的主要任务就是让领导见到他想见的人,办到领导想办的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驻京办主任坦言,“各地驻京办都把发展本地经济放在第一位,只要有利于这点,具体怎么操作,只要不太出格,领导一般不会深究。”
一般来说,级别越高或经济越发达的地方,其驻京办就越气派,以各省名字命名的几乎都是星级大酒店。驻京办的情况虽各不相同,但一般都有好车、好房,编制和资金也相当充裕。
据国管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仅52家省级驻京办就有工作人员约8000人,其中机关约1300人,所属宾馆、饭店、招待所约6700人。“再加上各省厅局、地、市县以及各地企业驻京办人员,会是一个巨大的数字。”
有关专家算了一笔账:“如果一个驻京办每年的经费保守地按100万元计算,所有驻京办每年需要的全部经费就在100亿元以上。”
对于一些驻京办工作人员来说,这样的工作是个“肥差”,因为经常接待的是当地领导干部,便于建立人脉关系。
“在一定程度上,驻京办对北京经济发展的影响很大。”北京一位学者提出了这样的观点,“驻京办的投资和消费能力惊人,无论是从房产还是到餐饮、娱乐、旅游,对北京经济的作用不可忽视。”
《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外地政府(企业)驻京办事机构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表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辖政府部门、地级市人民政府,包括行政公署,州、盟、区人民政府、县或县级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规模以上企业,可以在北京市设立一个驻京联络处。”
据不完全统计,各级政府驻京办的资产在2001年就超过了100亿元,仅2002年,这些驻京办在购房、建房的投资和日常经费开支就高达43亿元,平均每家482万元,比上一年增长了23.5%和21%。
2006年4月20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当记者问到北京房价高位上涨的原因时,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郑京平说:“除了其他原因外,还有奥运会的影响、总部经济的影响,还有驻京办事处的影响等等在里面。”
国务院办公厅曾在1990年7月转发的一份驻京机构清理整顿通知中,明文规定:“各级政府的驻京办事机构一律不得经商办企业,已开办的企业要立即撤销。”可是,在北京市后来的几份文件中均对其产业经营默许,并设有“驻京联络处申请办理经营性实体(宾馆、饭店、餐馆等)”的一项服务。
“对驻京办的整顿,关键是什么时候出台具体方案的问题。”北京的一位专家说,“但可以预见,因涉及面太广,利益纠葛错综复杂,来自各方面的阻力会很大。”
体制之弊
目前,52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政府和大型国企的驻京办由国管局管理和协调,负责人的党组关系在国管局,国管局主要负责驻京办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驻京办的主要编制则在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则在省委办公厅。
据知情人士介绍:“一般地、市、县级驻京办由北京市发改委管理,只要递个申请,租个办公室就可以了,有的甚至都不注册。”
“现行管理体制造成了对驻京办监督的缺位。”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李成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国管局在一定程度上只是各省驻京办的一个党组织场所,监督没有真正到位,对于涉及驻京办事处党员干部的群众举报,一般转省区市主管部门处理;另一方面,驻京办远离省区市政府,工作具有较强独立性,省区市政府无法进行适时监督。”
因此,“机构的混乱造成了管理的混乱,管理的混乱导致驻京办成了腐败多发地带。”
目前,“跑部”仍然是各地驻京办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此,山东省某市驻京办主任分析,“这几年,尽管国务院要求各部门减少审批手续,把一些不必审批的项目改为审核、备案制,但实际上,除那些无关紧要、早就过时的审批项目被废除了之外,那些‘含金量’高的并没有废除。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不‘跑部’就办不成事。”
他反映,“驻京办对整顿的抵触情绪比较大,普遍认为是中央政府的资源配置权力过大才导致了各级驻京办的激增和腐败问题层出不穷。”
资料显示,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各类转移支付补助7330亿元,加上税收返还和一些体制性补助,用于推进地区均衡发展的资金超过1万亿元。
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作的审计工作报告显示,目前参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部门多达37个。
一些仅10万元左右的项目也需要到相关部委去审批。相关部委控制着项目资源,在分配时却缺少以法律为基础的制度依托,使得转移支付因缺少科学的法规依据和合理的分配标准而加大了随意性和盲目性,权力寻租成为可能。
事实上,一些中央部委的目标只在于把这笔钱分下去,对当地实际情况考虑不多,许多地方不管项目最终能否建成,只管向中央争取到钱,而由此,转移支付演变成“要钱”和“分钱”两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转移支付固有的功能。
随之而来是中央部委审批权限的增大和各驻京办不遗余力的“跑部钱进”。“对于一些项目资金,在条件相当的情况下,给谁都可以。这个时候,就得看哪个驻京办的能量大了。跑得勤和会暗箱运作的,就能获得蛋糕中最大的那块,其背后自然是权与钱的干预与运作。”一位市级驻京办主任说。
“仅仅对驻京办开刀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专家指出,“中央政府的资源配置权力过大,掌握着地方政府所需要的资源和地方政府无法回避的审批权力,以及审批程序的不科学、不公正,是导致各级驻京办‘跑部’行为难以遏止的关键。”
“如果仅仅看到驻京办在搞腐败,就把板子全打到他们身上是有失公道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认为,应该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从体制上剖析这一现象的深层次原因。
2006年初曾经参加了国管局会议的一位驻京办负责人认为:“如果对预算资金和部分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和审批权,不作深层次的改革,地方政府和企业还会有设立驻京办的强烈冲动,即使行政取缔这些驻京办,它们也会以其他形式变相存在。”
“如果各个部门都在各自的条条块块里分钱,对地方政府就会有很大的吸引力。”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认为,从根本上说,驻京办之所以存在问题,并不是因为地方政府或者企业在北京设立了这些办事机构,而是因为各部委在相关项目审批程序的公开透明上存在问题。所以,治理的关键还是约束这些部门的权力,尤其是财政上的权力不要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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