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悦报道:如今买楼送装修、送家电已经成为高档楼盘促销的法宝,虽然赠品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但开发商交楼时却没有同时交出赠品的发票、保修单,这让李小姐修一次洗衣机要费尽周折,而林小姐发现一年前买楼时开发商送的燃气灶竟是不合格产品。
随楼附送家电不能退货
不久前,本报对《八万台嵌入式燃气灶没有“安全阀”》进行了报道,合格的嵌入式燃气灶炉头上除了有一根点火针之外,还必须有一根熄火保护装置的感应针,能在炉火被外溢的液体浇灭或者被风吹灭时,使燃气灶在60秒之内自动切断燃气,以免煤气泄漏。林小姐对比自家燃气灶后发现,买楼送的燃气灶竟然只有一根点火针。因为是赠品,林小姐既无燃气灶的发票、保修单,又无使用说明、维修电话,只好致电开发商旗下的物业管理公司,要求退货。但物管答复,随楼附送的家电不能退换货。林小姐几番投诉,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修次洗衣机要来回折腾
住天河区某楼盘的李小姐,最近发现买楼送的洗衣机坏了。打电话后厂家很快派人来了,但因为没有发票,维修人员拒绝维修。李小姐找到开发商,开发商说发票已经入账,不能借出,只能提供复印件。最后李小姐只好将维修人员领到开发商那里,由财务人员找出发票对上号,这单事才算了结。但李小姐担心,一旦开发商撤了,这一屋子的电器再出了问题,她到哪里修去?
赠品不合格不能免责任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随楼附送家电的发票一般是由电器厂家直接开给楼盘发展商,不会逐户开给每一位业主,因此随楼附送的家电大多没有发票、保修单,这给业主在维修和退换货时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对此,广州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有关人士表示,根据合同法和消法的有关规定,不管是赠品、奖品,都必须保证是合格产品。经营者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为条件,以奖励、赠与等促销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并不免除经营者对该奖品、赠品或者奖励、赠与的服务所承担的修理、更换、重做、退货以及其他责任。因此,开发商附送的燃气灶如果被确定为不合格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开发商给予更换合格产品。法律界人士表示,在随楼附送家电产品的行为中,实际上是发展商将这些家电进行了“二次售卖”,只不过是作为提高楼盘档次的一种营销手段,以赠送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已。保修家电的最重要凭证也由发展商所掌握,所以发展商应该责无旁贷地承担起相关责任。(报料人林小姐,获三等奖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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