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素有“安徽养蜂第一乡”美誉的徽州区成立了蜂业合作社,160多名蜂农成为首批入社的社员。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合作社法》颁布以来,该区成立的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徽州区有悠久的养蜂史。
1958年全省最大的国营蜂场落户岩寺,全国养蜂学术年会多次在此召开,为该区蜂业的发展夯实了基础。1987年徽州区建区时,全区养蜂已有2万群,养蜂能手30多人。区委、区政府对蜂业的发展给予大力支持,成立了徽州区蜂业协会,养蜂业也因此步入快车道。1997年,该区被省蜂业学会授予“安徽养蜂第一乡”的美称。去年,该区有近2000多户农民养蜂,养蜂达6万群,年产值4000多万元,许多养蜂场群产超千元,户收10多万元。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蜂业,加快推进产业化,给广大蜂农极大的鼓舞。他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合作社法》,按照“自愿互利”及“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成立了蜂业合作社,社员大部分为当地蜂农,歙县、屯溪区、休宁、祁门等周边区县也有不少蜂农入社。
据了解,该区的蜂农受过多次正规的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蜂产品的质量好,一直深受出口加工企业的青睐。该社现已与多个出口加工企业达成了1200多万元的供货协议,以此促进全区从事蜜蜂养殖和蜂产品经营户的结合,提高蜂农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增加社员收入,从而带动更多的蜂农致富奔小康。图为蜂农在放蜂。(叶国胜、慧舟)
来源:
黄山日报 日期:3月13日编辑: 邱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