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叫李燕,28岁,从1岁起就得了一种医学界称之为“超级癌症”的“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直到6岁才确诊。现在的她全身肌肉萎缩,一半以上的骨骼变形,丧失全部吃、喝、拉、撒、睡的自理能力。为此,她想通过全国两会代表帮她提交《安乐死申请》议案(见3月13日《信息时报》)。
轻言“安乐死”对社会有危害性。仅就仁慈助死而言,由于一个人在痛苦之中很难对死亡作出理性决定,人们便很难从理性上判断出这个决定是否其意愿的真实表述;而且这种仁慈助死有多米诺骨牌效应,我们一旦为一个人开了口子,也就为其他人开了口子,从而更难以对要求“安乐死”者的真实意愿加以判断;将可怕的罪过和情感的重负加在不得不实施帮助“安乐死”这一行为的人身上,会使他今后时时产生负疚感和犯罪感;况且个别寻求“安乐死”者有发现治愈的可能性,因为有些患者不是认为自己没有治愈的机会,而是不堪忍受病痛的折磨。而对于仁慈杀死而言危害性更大——这直接违反了生命价值原则。
如何对待受病痛折磨的临终者,如何对待生活不能自理者,这在世界范围内也是个难题,尤其在现阶段我们的医疗保障系统和社会保障系统不很健全的情况下,一个家庭若是有一位这样的患者,不仅患者本人遭受无法忍受的肉体和精神的痛苦,而且整个家庭也陷入灾难。但即使如此,从尊重生命角度出发,也不能轻言“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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