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在司法实践中,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是:为数不少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件中,被害人无法从被告人方得到赔偿,很多被害人陷入人财两空的艰难境地。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3日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提出了一个解决思路:探索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办法,以保护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表示,对罪犯确无赔偿能力,而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导致其生活困难的案件,由有关方面给受害人一定救济,以解决这些受害人的实际困难,这是司法救助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全国人大代表孙谦表示,国家通过刑事追诉,没收犯罪所得和罚金,强制罪犯劳动改造获得财产,这些财产本身来源于罪犯,自然也应用于弥补因犯罪而造成的损害。
肖扬说:“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在更多的法院推广这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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