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据《深圳商报》报道,“中暑身亡是户外运动中发生率比较高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却把它列为免责范围,不予赔偿。那这个户外运动专项险的专项体现在哪里呢?”3月13日,深圳5183户外运动俱乐部的负责人白金先生有些激动地对记者说。
3月4日,白金带领一批驴友徒步穿越惠州与深圳交界处的山脊线路时,一名叫宋松的驴友不幸中暑身亡。因为每位驴友都购买了太平保险公司新推出的登山户外运动专项保险,驴友们都以为宋松的父母可获得10万元的赔偿。但是,宋松的父母家人却一分赔偿金也没有拿到,因为法医开出的死亡证明书中的死亡原因是:“符合猝死”。保险公司的解释是:“猝死,不在理赔范围。”
保险公司的解释让驴友们难以接受,对此,龙岗公安分局刑警支队法医何警官进行了解答:“法医学对‘猝死’的定义是由潜在的疾病或功能性障碍导致的突然的意外死亡。”
中暑不在理赔范围,那买了和没买有何区别?罗奔雷表示:“除非购买保险人在购买意外伤害险时与保险公司事先签订扩展责任条款,把因中暑而身亡也列为理赔范围,但这样做可能会导致保险费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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