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13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分别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审判、执行和监督指导取得新成绩
肖扬在高法工作报告中说,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3668件,结案数同比上升14.77%。
惩治腐败和打击经济犯罪
肖扬说,全国法院依法加大惩治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共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等案件23733件。其中,公司企业人员贿赂犯罪案件359件,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犯罪案件8310件。判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825人,地厅级92人,省部级9人。依法惩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走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案件16679件,判处罪犯22944人。
去年1713名刑事被告人被宣告无罪
肖扬说,2006年,人民法院坚决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严格依法办案,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共依法宣告1713名刑事被告人无罪。
肖扬同时指出,2006年,人民法院依法保障被告人行使各项诉讼权利,保证被告人受到合法、公正、文明的审判,共为17221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
肖扬说,2006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爆炸、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犯罪案件245254件,判处罪犯340715人。
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肖扬说,2006年,为促进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各级人民法院加大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制裁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他说,一年来,人民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14056件,诉讼标的额27.1亿元。其中,审结著作权侵权案件5751件,商标侵权案件2378件,专利侵权案件3227件,不正当竞争案件1188件。
同时,依法惩罚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共审结假冒、盗版等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277件,判处罪犯3508人。
涉外案件大幅攀升,强调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肖扬说,各级人民法院去年加强了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的审理,共审结此类案件23313件,同比上升16.39%。
肖扬指出,各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国法律和已参加的国际条约,尊重国际惯例,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他说,为促进中国对外经济交往和海运经济发展,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海事审判工作发展的若干意见》,完善海事审判制度,规范诉讼程序。各级人民法院去年共审结海事海商案件7375件,诉讼标的额44.45亿元。
全面强化检察机关监督职能
贾春旺在高检工作报告中说,2006年,中国检察机关全面履行对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贾春旺介绍,检察机关强化监督的重点之一就是司法机关“执法不严、打击不力”的问题,其次是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问题。对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撤案4569件。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96382人;对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起诉7204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1368件次。在2006年,不仅检察环节继续保持了无超期羁押,检察机关还监督纠正超期羁押233人次。
此外,在2006年,各级检察机关还立案侦查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索贿受贿等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2987人。
严查商业贿赂和预防职务犯罪
贾春旺说,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决策,对45件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并直接指挥查办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在药品注册、审批中收受贿赂和严重渎职等重大案件。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9582件,涉案金额15亿多元。
贾春旺说,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3668件40041人,已侦结提起公诉29966人。
他说,检察机关去年坚决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18241件,其中贪污、受贿百万元以上的案件623件。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736人,其中厅局级202人、省部级6人。会同公安机关开展追逃专项行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70人,比上年上升137.6%。
严肃查办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立案侦查贪污、挪用国家支农资金、征地补偿金和扶贫、救灾、救济等款物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3878人,私分、侵吞、挪用国有资产或出卖国企利益的国有企业人员10742人,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30人。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介入了8起特大事故的调查,现已立案侦查涉嫌渎职等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0人。
加强死刑案件监督,确保办案质量
贾春旺说,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死刑案件办理工作。针对死刑案件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死刑第二审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开庭审理的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文件,强调要切实依法做好可能判处死刑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依法加强对办理死刑案件全过程包括死刑复核的法律监督,确保办案质量。
贾春旺说,最高人民检察院还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规范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司法解释,保证了办理死刑第二审案件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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