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齐文洁)今后,我市在土地出让时将统筹配建一定数量的产权调换房,以更好地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老百姓购房难的问题。这是昨天《市政府关于完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传出的好消息。
市房产局副局长闵一峰介绍说,我市目前允许拆迁时被拆迁人自主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并规定拆迁人需按至少10%的比例提供产权调换房。但是,不少群众反映,拆迁补偿款虽然有所增加,但再想买到地点、价格都合心意的房子还是很难,目前拆迁产权调换房有效供给还是不足。为此,《意见》明确要求加大建设筹集力度,拓宽来源渠道,提高产权调换房的提供比例。
闵一峰介绍,按照“分散建设为主、集中建设为辅”的原则,我市将在土地出让时,有计划地统筹配建一定数量的产权调换房。同时,还要从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和社会房源中,多渠道筹集产权调换房源。同时,还将完善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供应拆迁的相关政策,有步骤地放宽供应条件,强化拆迁保障。
根据目前多数被拆迁群众的实际住房需求,《意见》要求筹集的产权调换房应当为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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