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两会上接受采访时表示,为遏制铺张浪费,国务院将出台“官员职务消费标准”。(详见昨日本报第3版)
就在前两天,有代表委员炮轰职务消费导致的惊人浪费和腐败,比如叶青代表指出,从1978年到2005年,我国公务员的职务消费增长140倍多,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比例从4%上升到24%,而在国外,行政管理费一般只占3%至6%。
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官员职务消费标准”无疑是利好消息。不过,这个“标准”能不能从根本上扭转局面呢?从历史经验看,类似的规定出台了很多,从最早的公务接待不能超过“四菜一汤”,到近几年的公车改革等,效果并不理想,有的在执行过程中走样。
这样看来,最让人担心的是,“官员职务消费标准”出台后,职务消费总额不降反升:已经达标或超标的官员,想出各种“绝妙”办法来规避,继续维持消费水平;而未达标的官员,反而有了要求提高标准的正当借口。总结以往的得失,这种情况不是不可能发生的。
为什么会这样?关键就在于在现行的财政预算体制下,钱袋子攥在行政部门手中,花钱的标准他们制定,然后自己执行、自己检查———刀攥在自己手里,要削什么都容易,唯独削不了刀把。
要解决问题,制定“官员职务消费标准”很有必要,在此基础上,更要使标准硬起来。
“官员职务消费标准”不宜分级
周明华
笔者对“官员职务消费标准”出台寄予厚望的同时,建议一是强化可操作性和究责性;二是除却少数国家有关部门接待外宾外,全国应统一官员职务消费标准,不再搞成“阶梯形”职务消费。若官至一级,就“贴金”上不同的职务消费标准,这不但会助涨“官本位”思想泛滥,还会让“职务消费落差”制度化和细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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