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燃煤气罐抗拒执行的宋某被警方刑拘。
拆迁现场点火烧房涉嫌妨害公务罪
为抗拒法院强制拆除房屋,市民宋某竟然隔门点燃煤气罐,以阻碍法警进入房屋执行公务。在争执中,三名法警受伤。近日,宋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检察机关起诉到法院。朝阳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去年11月22日上午,朝阳区法院执行一庭对朝阳区东北四环金三角地危改重点项目拆迁案件进行强制执行,依法对被执行人金某名下的房屋进行拆除。
但金某的丈夫宋某拒不开门。他手握一个接出一根软管的煤气罐,隔着门大声喊道:“谁进来,我就点火烧房。”为避免宋某采取过激行为,执行法官及法警耐心劝解,但宋某始终不肯走出房屋,并将煤气罐放在窗前点燃,火苗呼呼地向外冒。危急时刻,朝阳区几名执行法警冒着生命危险,一边用灭火器进行扑救,一边强行破窗进入拆迁房屋。
三名执行法警隔着窗户上的铁护栏赤手与宋某争夺煤气罐开关,几人的双手都被碎玻璃划伤。夺过煤气罐后,法警破窗进入拆除房屋,并将宋某成功控制住。随后不久,房屋在机器的轰鸣声中倒塌,该执行案件最终顺利执行。
当日,宋某即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公诉机关认为,宋某法制观念淡薄,采用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