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十一五”开局之年,虽然在GDP增速大大超过预期的情况下,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未能完成,但是与2005年相比,2006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增幅分别回落了11.3和4.4个百分点。去年新建成电厂脱硫能力1.04亿千瓦,超过前10年电厂脱硫能力的两倍多,全国新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283座,城镇污水处理率由52%提高到56%以上。
财政投入“有渠有水”
“废气靠闻、废水靠看、噪声靠听”,基层环保长期低投入造成的能力缺失已经成为环保部门的心病。2006年9月,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统计局发布了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成果。结果表明,如果在现有的治理技术水平下全部处理2004年点源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需要一次性直接投资约为10800亿元,占当年GDP的6.8%左右。同时每年还需另外花费治理运行成本2874亿元(虚拟治理成本),占当年GDP的1.80%。而我国“十五”期间环境污染投资仅占GDP的1.18%,差距很大。
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从中央到地方,已经把解决制约经济健康发展、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作为重点,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了大规模的污染治理。2006年,环境保护支出科目首次被正式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环保财政投入第一次实现了“有渠有水”。一年来,中央、地方用于环保能力建设资金35.36亿元,较2005年增加56%,中央财政共安排8.86亿元,支持地方能力建设7.62亿元,比2005年增加了81%。购置车辆、仪器设备,支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和放射性废物库新改扩基础能力建设,环保系统能力缺乏的尴尬局面正在改变。
而各级政府对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更为重视,投入力度明显加大。江苏财政每年安排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亿元,湖南本级治理经费从去年的5000万元增加到今年的1亿元,今年福建省环保预算大幅增长,全省一般预算支出中环境保护增长14%。
更为可喜的是,为进一步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央财政安排20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建设科学完善的污染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切实改变污染源监测、环境执法、统计能力薄弱的局面。
严格科学的考核体系正在建立
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0%,作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是中央政府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必须构建责任体系。
2006年5月,国家环保总局与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华能等6家电力集团公司签订了减排目标责任书,出台了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总量分配指导意见。各地也层层分解减排指标,目前各省(区、市)已将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地市和重点排污企业。
八仙过海,各显其能。为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河南省依据出境断面水质情况,利用财政手段,对县市水质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奖惩;山西各地全面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十一五”期间,环境容量被作为新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未完成环境容量核定的县(区),停止审批;天津市把污染减排作为优化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考核区县领导班子政绩的环保权重达到11%,强化了政府的环保责任。
“污染减排一票否决”已经不是一句口号,一个严格科学的考核体系正在建立。
联合执法既要“查”更要“处”
近年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严重危害群众健康,成为人民群众的切肤之痛,群众的环境投诉和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以每年30%的速度上升,污染问题已经成为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监察部等七部门组织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据介绍,2006年专项行动中,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67万人次,检查企业72万多家,立案2.8万件,对5000多起各类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实行了挂牌督办;检查工业园区1900多个、园区企业近3万家,查处违法企业4000多家。据不完全统计,各地依法依规处分的人员就有200多人。
在四川德阳什邡市双盛化工集中地内,集中着4家黄磷生产企业,黄磷生产尾气中含有磷、硫、氟及其化合物等大量有害物质,给当地环境造成了很大的污染。2006年10月,四川省德阳什邡市政府以专项行动的形式,责成工业经济局对黄磷生产企业采取限电措施,要求所有黄磷生产企业的黄磷尾气经过彻底净化处理、污染物质排放达标后,再恢复满负荷生产。“我们敢深呼吸了”,经过整治,当地环境状况大大改观,百姓拍手称快。
“下最大决心,用最大气力,力求取得实际成效,否则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就会越来越突出,甚至会造成积重难返的局面。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没有退路。”胡锦涛总书记的指示犹然在耳。只要我们全国上下齐心协力,进一步认清形势、转变观念、扎实工作,我国一定能够迎来环境优化、经济发展、人与自然相和谐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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