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中消协发布“全国城镇消费维权状况”调查报告显示,有超过4成消费者遇到过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导致较大经济损失,在《消法》中规定的“九项权利”中,“索赔权”被消费者认为维护较差。
随着“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网上关于消费维权的留言也多了起来。网友“冰丽人”在市民留言板上留言到,她前一阵在一家美发店办了预付费消费卡。过几天却发现美容店门紧闭,老板不知去向,价值千元的美发卡成了一张废卡。
这让她郁闷不已。
网友“亚龙”说,我去年9月参加某旅游公司组织的“稻城、亚丁双飞八日游”。在旅游开始后的第二天,由于当地旅行社提供的旅游车辆出现故障,该旅游公司未按行程组织前往冲谷寺、泸定桥等景点参观游览。我们花了那么多钱,旅行社却擅甩景点,真是让人气愤。
据中消协统计显示,在合法权益受损后,47.8%的消费者曾向有关方面要求合理赔偿或补偿,52.2%的消费者没有向有关方面要求合理赔偿或补偿。消费者没有要求赔偿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35.2%的消费者是因为“费时费力”,27.0%的消费者是因为“损失不大”,25.5%的消费者是因为“举证难”。
对此,许多网友的遭遇给予了证明。网友“风筝”说,我们家新买的热水器使用了两个月就出现了问题,几次给厂家维修部门打电话联系,却一直拖了2个多月。在向消协投诉后,厂家的维修人员才前来维修,最后,在消协的调解下,厂家向我们表示道歉,但在赔偿问题上却又久拖不下,真是耗死人。
“今年我和我太太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港澳三日游。在女导游的带领下购买了号称是日本原装富士牌800万像素的数码相机,回到家才发现实际是“三无”产品。可我们不能单为了这个几千元的相机就再跑趟香港吧。”网友“老顽童”对此显得无可奈何。
与上面两位相比,网友“京北”遭遇了举证难的困境。前一阵,互联网上有一个假冒海关直属免税店网站,以极低的价格销售数码电子产品,他就往网站公布的帐户上汇款,但却没有收到任何商品。但因为网站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都是伪造的,想索赔却苦于没有证据。
对于如何行使好“索赔权”,业内人士给出了建议。
应知道有哪些索赔权。一些消费者在维权的过程中,往往放弃自己应当提出索赔的权利,关键原因就是弄不清自己到底有哪些索赔权。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有以下索赔权:免费消费受到损失可索赔、经营者延时服务可赔偿、商品欺诈退货可以索赔、预约服务不信用可索赔等。
注意保存证据。在索赔过程中有很多人因为证据没有或不全,而造成索赔困难。网友“米粒”新近花了300块钱买了一双皮鞋,没穿一周就报废了。他找店老板评理。店主不承认,并反问消费者:有何凭据证明是本店购买的皮鞋?因为无任何凭据,“12315”台也无法受理。
据了解,无证据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况:消费者未索要、未妥善保存凭证;消费时未及时收集证据;商品维修时未督促维修单位按规定填写修理记录,并未及时索取凭证几种情况。
无证据投诉的不断出现,表明一些消费者的证据意识非常淡薄。对此,消协提醒消费者应增强收集证据和风险意识,以免因为没有证据给认定责任带来麻烦,损害自身的权益。
合理索赔。近年来,消费者过度索赔时有发生:饭菜里吃出一根头发丝,张口就要饭店所有费用全免;某地一位消费者在买回的啤酒瓶中发现一只苍蝇,竟然狮子大开口地要求赔偿15万元……这些非正当的要求,给正当的消费维权带来了较大的难度。业内人士建议,一旦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根据自己权益受损的程度,实事求是地提出相对合理的赔偿要求,而不能信口开河,漫天要价。只有这样,问题才能得到尽快解决,自身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护。
当然,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索赔权”,在消费者自身努力之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执法部门的效率,只有这样,消费者的权益才能真正得到保护,也才能使“天天都是3·15”从口号变成现实。链接:消费者有哪些索赔权
超时服务可索赔:超时服务所包含的内容很广泛,如班机、班车晚点,预约服务(如安装电话、闭路电视)延误等。超时服务索赔分为两类:一类是事后索赔;一类是事中索赔。
延误使用可索赔:买了不合格的商品,耽误了正常使用的时间。这种因商品质次而给消费者造成的延误使用损失可索赔。
精神损失可索赔:按照现有的惯例和法规,消费者在遭受侵权后,能得到的赔偿仅仅是依照商品与服务价格以及计算的经济损失。事实上,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整个过程中实际损失与经济损失并不是等值的,前者还包含着消费者为投诉耗费的精力,甚至在交谈中还可能遭受到的人格尊严的伤害,即精神损失。
“免费”赠品质次可索赔:商家推出“买一赠一”等活动中所赠送的“免费”商品,并不是纯粹的赠与,而是一种“有偿赠与”,是一种要约行为。商家有义务按照合同给付所谓“赠送”的商品,并保证质量,如质量不合格即构成违约,消费者可以索赔。
原贴重现
网友:冰丽人在2007-2-12在市民留言板发表如下留言:
标题:我该怎么办?
前一阵在一家美发店办了预付费消费卡。过几天却发现美容店门紧闭,老板不知去向,价值千元的美发卡成了一张废卡。我该怎么办呀?
网友:亚龙在2007-2-12 在市民留言板发表如下留言:
标题:旅行社太可恶
我去年9月参加某旅游公司组织的“稻城、亚丁双飞八日游”。在旅游开始后的第二天,由于当地旅行社提供的旅游车辆出现故障,该旅游公司未按行程组织前往冲谷寺、泸定桥等景点参观游览。我们花了那么多钱,旅行社却擅甩景点,真是让人气愤。
网友:风筝在2007-2-10在市民留言板发表如下留言:
标题:就为那点钱,都快把人耗死了
我们家新买的热水器使用了两个月就出现了问题,几次给厂家维修部门打电话联系,却一直拖了2个多月。在向消协投诉后,厂家的维修人员才前来维修,最后,在消协的调解下,厂家向我们表示道歉,但在赔偿问题上却又久拖不下,真是耗死人。
网友:老顽童在2007-2-2在市民留言板发表如下留言:
标题: 遇到“三无”产品
今年我和我太太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港澳三日游。在女导游的带领下购买了号称是日本原装富士牌800万像素的数码相机,回到家才发现实际是“三无”产品。可我们不能单为了这个几千元的相机就再跑趟香港吧。
网友:京北在2007-1-10在市民留言板发表如下留言:
标题: 没证据能所索赔吗?
前一阵,互联网上有一个假冒海关直属免税店网站,以极低的价格销售数码电子产品,我就往网站公布的帐户上汇款,但却没有收到任何商品。但因为网站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都是伪造的,想索赔却苦于没有证据,请高人支招。
网友:米粒在2007-1-5在市民留言板发表如下留言:
标题: 教训呀
我新近花了300块钱买了一双皮鞋,没穿一周就报废了。找店老板评理。店主不承认,并反问消费者:有何凭据证明是本店购买的皮鞋?可因为无任何凭据,“12315”台也无法受理,这真是拿钱买教训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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