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黄琼 通讯员 刘韬 章晓莉)3月1日在京珠高速公路撞死3名交警,酿成了“3·1”特大交通案件,肇事司机段怡义昨日被广州市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正式批准逮捕。
2007年3月1日,段怡义饮酒后驾驶一辆12座面包车,搭载11名乘客,从湖南茶陵出发,沿京珠高速公路往广州方向行驶。
事发后段怡义既未实施救助也未及时报警,而是弃车逃逸。3月3日,段怡义在深圳龙岗被抓获。事后据认定,段怡义的面包车制动、雨刮器、车灯均不合格,具有安全隐患,而段怡义当日已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加上饮了酒,最终酿成这场特大交通事故。
广州市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的呈捕材料后,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全面审查该案事实和证据,按照重特大案件处理机制,提审犯罪嫌疑人,迅速拟出了逮捕意见,及时将段怡义批捕。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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