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顾琼记者袁玮)日前,虹口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三个青年人盗窃3条宠物犬一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3名被告人因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以及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罚金均为3000元。
去年11月4日下午6时30分许,黄伟成、方俊、孙君(均化名)经商量,在一花鸟市场商铺处,由黄伟成将任先生所开的狗店卷帘门钥匙交给方俊,方用钥匙打开该店卷帘门锁后,孙君、方俊先后在宠物店窃得价值8340元的雄性约克夏、雌性贵宾犬、雌性白博美宠物犬3条。当晚,黄伟成、方俊将3条宠物犬分别卖给他人,得款后3人分赃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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