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本是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日,然而各个商家却借助这个机会大肆宣传,俨然将其当作了自己的宣传日、促销日。
现象:商家“借清明打柳枝”
昨天下午在金寨路上,记者看到一家酒店在非常显眼的地方挂了一个很长很宽的条幅,上面写着“热烈祝贺××酒店荣获重承诺守信用消费者放心单位荣誉称号”。
不少商场的工作人员都表示,“3·15”是个宣传展示的好机会,悬挂标语、开展让利活动可以拉近与消费者的距离,消减平时的一些矛盾,从而获得消费者的好感。也有商场很直接地表示,搞这些花哨的东西最终还是为了促销。
市民:放心消费应放在平时
在步行街,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逛街的市民,很多人都表示对这种宣传没有好感。市民郭女士看到这些宣传就来气:“什么放心消费啊?前不久我买了个数码相机,还没用一个月呢,存储卡就出了问题,找商场要求调换,商场一会说要给我检测之后才能换,一会又让我找厂家售后服务,最后还是我又出钱买了个卡。平时服务这么差,现在借‘3·15’来宣传真是让人反感。”市民孟先生觉得这样的应景式宣传实在很牵强,而宣传的同时还夹带着促销,所以很难受到消费者的信赖。“这真是‘3·15’搭台,厂家唱戏,他们是否真正关心消费者的权益令人怀疑。”不少市民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专家:借机炒作不可取
记者随后咨询了12315,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说,“3·15”是国际消费者维权日,是广大消费者借机提高维权意识、咨询政策法规、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日子,也是打击不良商贩、警醒商家的重要时刻。目前商家这种借机炒作、宣传促销的做法显然有违“3·15”的初衷。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这种“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的宣传是商家“近视”的一种表现,很难赢得消费者的认同。
(魏永)
来源:
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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