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广西桂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不断创新法律监督,支持市法院等部门集中力量,认真开展清理执攻坚大会战,“劈开”执行难这个“冰山”,使一些多年执行“老顽”、“老赖”纷纷落马就范伏法,全市执行难问题逐步迎刃而解。
多年来,一些被执行人基于本身属机关单位的特殊原因,或者多年拖擦赖帐成精,无视国家法律权威,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法律义务,执行案件久攻不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依法保护,人民群众怨声载道,意见纷纷,成为当地的热点、难点问题,一直令政法部门头痛。特别是一些作为被执行人的乡镇政府、机关单位,涉及标的价值较大,案件积压时间过长,成为执行难的难中之难。去年初,该市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开展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专项活动,市法院向市委、市政法委作了专项汇报,市委研究后作出指示,要坚决打破这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乡镇政府及机关要带头履行法律义务,切实帮助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还老百姓一个公道。成立了由政法委牵头,邀请人大同行,与法院有关人员共同组成的协调小组,到各个欠绩乡镇政府及机关单位逐案协调解决。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对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非常支持,安排一名领导亲临执行现场监督指导。每到一个单位,协调小组都向其单位负责人宣传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指出依法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党委、政府要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支持人民法院依法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被执行人的乡镇政府、机关单位,要以实际行动履行法律义务,起到带头作用,全力解决久拖不决的执行难问题。通过这样,所到单位负责人纷纷表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想方设法,决定通过处置闲置资产、节约办公经费等办法来筹款还债,有的单位还当场作出还款计划。
对多年的“老顽”、“老赖”户,该市人大结合采取在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场所发布公告等形式进行公开曝光,共涉及被执行人近100个,涉案标的价值近1000万元。通过公开曝光,对被执行人特别是那些做生意的被执行人起到极大震慑作用,促使了不少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石龙镇潘某曾经是一个有名的“老赖”,长期东躲西避法院执行,即使被法院实行司法拘留也分文不还,通过这次行动曝光,去年6月初,他主动履行了欠该市债务局30000元借款的义务,使该案得到顺利执结。通过执行人员10多次上门动员教育、敦促,某水泥厂老板终于想方设法还清了所欠欧某的9.8万元合同纠纷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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