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07年主题确定为“消费和谐”
北方网专稿(记者吴宏摄影马成):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得产品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今年的“3·15”是第25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07年主题确定为“消费和谐”。消费领域是各个社会群体相互接触和发生关系最密切的领域之一,因而,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消费活动是社会的群体行为,消费者如果能够顺利、满意地完成消费过程,将是非常理想的状态,这才是一种和谐的消费状态。
产品、服务质量问题是消费投诉热点
2006年度,天津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36644人次,受理和解决消费者投诉424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计493.86万元。其中,消费者获加倍赔偿的39件,金额达2.28万元;转请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4.75万元,结案率达100%。2006年度受理消费者投诉总量与2005年度相比基本持平,咨询人数同比下降15%。
手机投诉仍是重点
手机投诉仍是重点。
在家电类投诉中,手机投诉783件,占家电类投诉的49.3%。投诉的主要问题包括:质量问题、维修问题以及鉴定难的问题。
服务投诉同比下降。
2006年各级消协受理服务类投诉756件,占投诉总量18%,与2005年同期相比下降3.5%,但是形势仍不乐观。投诉数量所占比例较高的是洗染、美容美发、餐饮、中介和民航服务等。
群体投诉明显上升。
主要涉及公用服务、农资产品、民航服务、商品房买卖、物业管理等方面,尤以农资产品和民航服务较为突出。汽车消费投诉也不断升温,2006年共受理汽车投诉71件,比2005年提高了11.3%,主要是在汽车质量、维修服务和汽车销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006年度受理消费者投诉总量与2005年度相比基本持平
家具质量和环保问题突出。
2006年共受理家具投诉183件,占百货类投诉的14.8%,问题主要集中在家具厂商不讲诚信和家具质量问题上。如,实物与样品不符;家具合页脱落、抽屉不能正常抽送、漆皮脱落、环保指标超标等。目前,由于家具行业尚无统一的“三包”规定,销售单据和合同格式不一,致使家具领域的消费纠纷经常发生。
保健品市场亟待规范。
一些保健品销售商为了谋取利润,抓住消费者看病难、看病贵,祛病心切等心理,利用举办“义诊”、“讲座”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把一些保健品说成是药品而夸大疗效,诱惑消费者购买。
在2006年底,各地消协召开的消费者座谈会上,消费者反映比较强烈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是:手机投诉量居高不下,已经成为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食品安全问题仍然突出,损害消费者健康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商品房信息不透明,价格形成机制不健全,房屋质量问题突出,开发商违约情况屡见不鲜;网上购物、银行卡服务、中介服务、维修服务、美容美发、邮购等新兴服务行业存在较多的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亟需加强治理;房屋装修问题多,给消费者带来财产损失甚至人身伤害;不平等格式合同在一些行业仍然存在,清理和纠正的任务依然艰巨。
此外,消费者对医疗收费、保险及相关服务、水电气暖供应、商业促销、家电售后服务、物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也较突出。
消费者维权意识在增强
中国消费者协会在2007年初与天津等45个省市消协联合组织了“全国城镇消费维权状况调查”(以下简称“调查”),并于日前向社会发布了“调查”结果。
“调查”包括消费者对当前消费维权状况的总体评价,以及消费者对加强维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消费者对“和谐”消费重要性的认识,消费者对权利实现和经营者义务履行的看法,消费者对消费领域突出问题的评价,消费者对各种维权渠道的评价,对推进新时期消费维权的政策建议等等。
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的“选择权”是维护较好的权利,“索赔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是维护较差的权利。在调查中,消费者认为经营者对法定和约定义务履行较好,对“三包”和其他责任履行较差。56.6%的消费者认为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经营者的诚信度“一般”。在对消费领域突出问题的评价方面,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广告、房价过高名列消费领域最突出问题的前三位。
“调查”中,消费者对当前消费维权状况的总体评价中,90.1%的消费者认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很重要”。这表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已经得到非常广泛的认可;在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完善程度的调查中,50.9%的消费者认为完善程度“一般”,29.6%的消费者认为“不完善”,仅有19.5%的消费者认为“完善”。
消费者对加强新时期加强消费指导期望甚高
在“调查”中,51.2%的消费者认为当前行政执法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效率“一般”,29.2%的消费者认为效率“高”,19.6%的消费者认为效率“不高”;在消费权益自我保护方面,23.4%的消费者认为自己做得好,65.9%的消费者认为自己做得一般,10.6%的消费者认为自己做得不好。
消费者对经营者及立法、执法者提出了新的要求
消费者期待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加强消费维权工作的指导
“调查”中,消费者对加强新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期望甚高。多数消费者都表示,“政府应加强对消费维权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这是当前消费维权首先要加强的方面;“完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工作”则位居当前最需要加强工作的第二位;对于政府加强领导的方式,消费者普遍赞同建立政府保护消费者权益办公会议制度,由政府领导主持,有关部门、消费者组织参加,不定期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消费者普遍认为,加强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是实现和谐消费的重要途径。消费者期待有关方面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八成消费者渴望能够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七成消费者认为“非常必要”在有关会议上设立消费者组织的代表席位;69.0%的消费者认为由消费者组织代表消费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不特定消费群体进行公益诉讼是非常必要的;68.8%的消费者认为将消费教育的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非常必要;消费者表示目前消费者协会最需要加强的工作是消费指导和社会监督。
90%以上的消费者认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很重要”
尽管大众消费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尽管在处理消费投诉过程中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是,广大消费者已经在关注并不断提升维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商家也在逐步接受群众的监督,并接受群众的合理建议,各职能部门也在努力谋划、构建更加合理、完善的消费维权体系。通过各方的努力,“和谐消费”将会在未来成为消费领域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