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呼吁为下岗失业人员社保减“负”
降低缴费比例并延长补贴年限
特派记者 胡信锋 杨小娴 通讯员 梁斌勋
“虽然国家关于参加社会保障的宣传工作已做得既有强度又有深度,广大的下岗失业人员也对社会保险有了比以往更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现状:下岗失业人员难社保费
黄琼瑶代表只用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保险举例进行了一笔计算:2005年长沙市社会平均工资为1415元,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每年个人应缴费1415×20%×12个月=3396元,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应缴费1415×5.6%×12个月=1358.4元。每名下岗失业人员个人参加这两项保险每年就得负荷4754.4元的家庭收入支出。
而据黄琼瑶代表调查,长沙市岳麓区望月湖街道荣龙社区目前登记在册的下岗失业人员152人,目前参加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79人,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88人,参保比例分别52%和58%。“这显然偏低。”如某女工,37岁,2004年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现在一个体营业门面做售货员,其丈夫现在给一家个体营业户做饭。夫妻两人靠着打零工负担孩子上学和生活费用。社区社保专干上门动员参加社会保险,她说:“我也很想参保,可是每月工资才600元,每天上班要坐车吃饭,家里要生活开支,小孩要上学。我实在是交不起保险费啊!”
建议:降低缴费比例延长补贴年限
黄琼瑶代表说,我省对于下岗失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也有相关优惠政策,持《再就业优惠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一般人员按缴费金额的三分之一,“4050”人员按缴费金额的三分之二返还补贴。但是如果不符合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就迈不过这道门槛。再有,三年的优惠期限太短,三年过后,这些下岗失业人员的收入不见得会得到改善,那么他们将继续面对巨大的压力,如果不堪重负,将面临再次停保。
因此,她在这次全国“两会”上建议国家对于下岗失业人员个人参加社会保险降低缴费比例,延长补贴年限,以切实减轻下岗失业人员这些弱势群体的生存压力,保障他们无后顾之忧,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民心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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