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有单位自建房偷偷出售 亲戚名义协议售出狠赚十几万
私下以亲戚名义协议售出或租赁 相关部门称正制定销售配套细则
专题策划:廖卓斌 专题撰文:时报记者 田桂丹
上周信息时报报道不少国企单位已获批建单位自建房,并且还有不少单位想申请建设,引起社会较大反响。
昨日,代表广州市开发商的广州市房协专门就单位自建房表态,他们对单位自建房一是不反对,二是不支持,三是建议政府统筹。而相关部门则表示,接下来进行审批的自建房项目将会越来越严格,目前销售等相关的配套细则也正在制定中。
据从事中介行业的内部人士透露,目前有极少数单位自建房悄然上市。该公司经手的有少数的几单,对外也不进行公布。“毕竟这些都不是市场交易的主流,只占很小的比例”。据了解,在广钢、广船都有一两单的房屋转手交易,整个成交过程十分复杂。
偷偷协议售出赚十几万
因为单位自建房事实上是不能进行二手交易,但在目前广州房价高企的情况下,民间仍有人向中介表示想要购进该类房子,而极少数买到了单位自建房的又想要将它盘活卖出赚取差价。在这种情况下,双方接上头之后,往往因为卖房者还未领取到房产证,要先在如何证实其真正屋主身份上大费周章。
等到证实身份后,有买卖意愿的双方则可能会捏造亲戚的名义,然后签订买卖协议书。双方协议在卖房方拿到房产证后,将其以赠与等名义转户到买房者的名下,并且买房者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等规定要缴纳的补差价,这时交易才可算真正完成。在真正完成交易前,购房者只会付给大约9成多的房款,剩余的几万元会等一切完结后才付清。
据介绍,目前已售出的单位自建房二手价均在3000元/平方米以下,以一般面积为80平方米左右的面积计算,共需20多万元的购房款。业内人士称,这对中低收入的、需要唯一住房的人有巨大的吸引力。已成交的案例就是购房者在各项交接还未办齐的情况下,就已入住,“反正住进去再说”。
有自建房成本不足千元
但事实上,这种单位自建房的二手交易风险很大,因为只有一纸不合法的协议,卖房者随时都可能会反口要加价或者是反悔不卖了。不过,该业内人士爆料表示,其实有些单位自建房内部不按规矩去做,事实上并不需要每平方米2000多元,只需要缴纳1000元以内建筑成本就可获得住房。这样,卖房者等于已经赚到很可观的差价十几万元,一般都不会想再多事。
业内人士强调,这种交易以往在市场上极少存在,完全不是主流。但在单位自建房重新放开后,情况是否会有变化则需拭目以待。
委托包租私下租赁
另一家中介的内部人士则告诉记者,这么多年他们经手过租赁的单位房,但很少卖的。在卖出方面,只经手过单位产权的商铺售出,过程十分麻烦。据了解,在西湖路曾有属于市某机关的商铺出售,但因为大的产权在单位里,所以整个审批可卖的过程共经历了半年。首先要请示上级单位,特别是如果单位是上市公司的话,还要经过董事会的审核批复才能够卖出。
该中介人士表示,如果单位自建房要真正做到出售,可能也会如商铺这般麻烦。因此,不少怕麻烦的房主,宁愿将房子包租给委托人,说好每平方米自己一定要收到多少的租金,其余事情则让委托人全权去处理。
私下放租者不少
记者了解到,在以前的单位宿舍区近年就出现了不少这类委托人。在新港西路的远洋宿舍,就有在家办公的包租人称,如果要租房子,押金等等都是交到他手里。
有些租房者怀疑这样的租用是否会上当受骗,包租委托人拍心口表示:“房东住在哪,我都不是很清楚,不过在这里肯定是保险的。”
另外,记者从网上放盘等途径获悉,目前广钢的单位自建房金鹤苑也有极少数的放租行为。去年年底放出出租消息,现在已经租出。该出租房屋为63平方米的2室1厅,有装修并带部分家私家电,租价为700元/月。而金鹤苑周边的居民还表示,他知道有人在金鹤苑租房,月租为400~500元之间。
单位自建房私下买卖流程
1、因为卖房者还未领取到房产证,买卖双方要先在证实真正屋主身份上大费周章。
2、证实身份后,买卖双方则可能会捏造亲戚的名义,然后签订买卖协议书。双方协议在卖房方拿到房产证后,将其以赠与等名义转户到买房者的名下,并且买房者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等规定要缴纳的补差价。
3、购房者付给大约9成多的房款,剩余的等一切完结后才付清。购房者在各项交接还未办齐就入住。
4、单位自建房二手价均在3000元/平方米以下,面积为80平方米左右的面积约售20多万元。有些单位自建房只需要缴纳1000元以内建筑成本,卖房者可赚到差价十几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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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有1/3用于出租获利
广州市房协建议政府对单位自建房要统筹
随着有地单位自建房日渐升温,不少人认为,这样会引起国有资产的流失,造成新的不公平现象。昨日代表广州市开发商的广州市房协专门就此事表态,作为行业协会他们对政府提出的单位自建房重大举措,一是不反对,二是不支持,三是建议政府统筹。
房协不反对也不支持
他们认为,首先土地是国有资源,理应由政府相关部门统一调配。目前自建房多为国有企事业单位,享有国家无偿划拨的土地,在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的前提下,用来建房并作为本单位的员工福利来分配,是一种把属于社会所有的公共资源补贴给少数人的做法,是有欠公允的。企业要解决内部困难职工的住房问题,可以利用企业内部的福利资金适当提高住房补贴,而不能利用拥有国家土地的优势去谋小团体的私利。
为变相的“福利分房”
其次,由于单位自建房带来的不公平,影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如此一项重大的福利,却只有少数单位、少数人能享受到,这种极不公平的福利再分配举措,其结果必然是少数人受益。解决中低收入人的住房问题,“政府应该为全市人民负责任,而不是仅仅对几个较大的国企职工负责任”。
最后,他们认为单位自建房实际上是变相的“福利分房”。
另外,从广州市的实际情况来看,前不久有关部门透露,全市尚积压经济适用房3万多平方米,有近三分之一的人将分得的经济适用房出租获利。
或使对企业收地变难
广州市房协秘书长许国碧表示,如果放开让大型国有企业都可以自建住房,那么无疑会使得往后土地开发中心储备一级市场出让用地越来越难。现在说可以自建住房了,那么自然很多国企在改革过程中不愿再将自有的地块移交出来,而更愿意自己建房去解决职工的住房需求。
许国碧强调,这对房产企业的冲击大小尚不评论,但解决市民住房问题应该要进行很好的审查、监控等统筹才行,不能造成太大的负面效应。
审批将会越来越严格
根据广州市历年的用地批准资料显示,广州已批出建设了广州钢铁集团、广州造船厂等单位自建房,但张广宁市长在两会提出放开之后,虽然接到不少申请但目前尚未有获批的项目。据了解,单位自建房首先要由国有资产管理局进行审核,看是否符合大型国有企业的标准,然后才能开始建设。
而相关部门则表示,接下来进行审批的自建房项目将会越来越严格,目前销售等相关的配套细则也正在制定中。
部分已批出建设自建房的单位
广州钢铁集团
广州造船厂
第三煤矿
广州铁路集团
广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羊城铁路实业发展公司
广州边防总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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