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4日讯 记者富子梅报道:北京市工商局今天公布了2006年度侵害消费者权益的13起案例,并对消费者提出消费警示。
这13起案例是,顺峰饮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峰私家菜酒楼销售假酒案;北京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更换食品生产日期案;北京九五在线网络系统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北京鸿嘉华国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北京水晶恋时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北京智恒通达商贸有限公司经营部销售不合格热镀锌钢管案;王国友商标侵权案;北京冰洁饮品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北京五一医院违法广告案;北京燕竹医院违法广告案;房山区消协公开支持56户农民打赢跨省维权官司;北京华盛丰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汽车涉嫌诈骗案;大众邮购有限公司非法传销案。
北京市工商局特别提醒并劝告参与非法传销的市民,凡参与非法传销活动的个人在其参加非法传销活动中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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