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为了提干评职购买假文凭,为了诈骗财物制造假合同,为了偷税漏税购买假发票,为了走私贩私制作假公文……,所有这些违法犯罪行为都离不开假印章,假印章使得各种“假”盛行于世,同时犯罪分子甚至还把伪造印章作为牟取私利的手段,把印章当作商品进行买卖。
随意乱刻印章成“隐形杀手”
全国人大代表孙淑君在参加今年两会之前,专门就印章犯罪进行过调研。孙淑君说,2002年发生在沈阳的一起震惊全国的诈骗案,犯罪分子自备刻章设备,想刻什么章就刻什么章,整个犯罪过程中总共刻了85枚假公章,主要用于公司上市伪造业绩和骗取工商部门进行企业登记,共骗取国家财产18亿元。
利用假印章犯罪现象在全国也很普遍,几乎每个诈骗犯罪都和假印章有关。孙淑君介绍,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曾破获了一起伪造印章案件,犯罪嫌疑人吴某专门负责为别人伪造印章,共伪造印章400多枚。据犯罪嫌疑人交代,这些印章是委托人用于伪造假毕业证、房证、土地使用证、各种审批手续、科技成果鉴定的,甚至还有办理结婚登记的。
管理落后是伪造印章犯罪主因
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认为,印章是证明党政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组织的身份,代表其权益、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凭证,是国家行使权力、对社会进行管理,以及公民、法人行使民事权利的重要手段,它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冯世良说,随着社会的发展,印章的应用更为广泛,作用更加明显。“而我们的印章制作和管理,与社会的发展变化相比显得十分落后。犯罪分子利用印章制作的落后和管理上的疏漏,有的私刻公章实施犯罪,有的把印章当作商品买卖,结果造成欺诈案屡屡发生,企业、商家蒙受巨大损失,整个社会诚信度大打折扣。”
全国人大代表石英说:“假公章是当今经济犯罪的重要工具,对社会的危害不亚于贩卖枪支和毒品,打击伪造公章和利用假公章进行违法犯罪,必须像打击贩枪、贩毒那样,才能遏制住此类犯罪行为。”
应加快印章治安管理系统建设
孙淑君认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是防范伪造印章、堵源截流、标本兼治的一项重大措施。
公安部2000年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全国各地2002年底都要完成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印章治安管理信息化。但时过4年,至今完成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实现全省联网运行的只有少数几个省份。
虽然印章刻制产业的人员不多,但因为传统观念的影响,加上刻制公章成本低、利润大,导致很多地区开展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很难进行。全国人大代表吴丽英呼吁,有关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推广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力度,尽早在全国实现联网,为维护经济秩序,提供诚信保障,推进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