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胡大白建议修改《刑法》 伪造村委会印章应视为犯罪
商报北京讯(商报“两会”报道组记者郭富收曹帆侯亚媚)昨天,全国人大代表胡大白向“两会”提交建议,修改《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将伪造村民委员会印章犯罪收录其中。
近年来,伪造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印章的行为,特别是伪造村民委员会的印章时有发生,严重破坏村民及村办企业利益。但对于此种行为,司法机关陷入了两难境地。抓?《刑法》中偏偏没有提到伪造村民委员会印章是不是犯罪;不抓?不能平息民愤。
胡大白认为,司法机关面对这一行为往往束手无策,其根本原因就是基层群众性组织的法律性质既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不符合该罪名的犯罪构成。对此,她认为,要么将伪造村民委员会印章犯罪收入《刑法》,要么由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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