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曙光: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曾被派往美国哈佛大学任访问学者
李曙光曾参与2004年《宪法》的修改以及《物权法》、《国有资产法》等多部法律的制定。作为法学专家,李曙光最关注的是两会中相关法律的讨论与出台。他说,我国现在需要的是健全对公私财产保护的相关法律。
“中国经济正处在转型期,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形成了数量庞大的国有资产。产权权属不清、管理职能不明、政府角色错位,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严重。
我们现在需要努力的就是如何从体制上、从法治角度寻找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相关保护公私财产法律的出台是亟需的。”李曙光说。
李曙光认为,现在我们国家在立法上还是比较积极的,“所以现在我们缺的不是法律,甚至有一些法律条文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比如说我曾经参与《屠宰法》的修改,在没修改之前,法律监管的责任十分不明晰,农民卖头猪竟然需要盖36个章!修改之后,还仍然要盖好几个章。”多部门管理,而出现问题后经常是几个部门相互推诿。“我认为这种监管部门有一个就足够了,出现问题就追究这个部门的责任。”
李曙光说,我国现在欠缺的是良好的执法环境,而执法环境的改善关键还是需要政府职能的转变。“我们应该意识到,仅仅靠立法是不够的,问题不在于法律不够,而是在于如何执行,如何使法律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说起中国文化引进来和走出去的问题,李曙光说:“我希望中国文化不要固步自封,能够越来越具有开放性,特别是在教育方面,关注教育就是关注祖国的未来。”
(李婧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