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记者周芙蓉)“搞好强制执行立法,对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袁承东呼吁制定强制执行法。
袁承东代表说,在司法实践中,自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人民法院面临的最大问题莫过于“执行难”。我国现行的立法,是把民事强制执行规定在民事诉讼法中。在整个民事诉讼法的270个条文中,执行程序仅有30个条文,满足不了极其复杂的执行实际的需要。
袁承东代表认为,强制执行立法有自己的独立价值,担负着保障民事实体法律实现的重要任务。强制执行法应当按照总则、一般程序、具体程序、特别程序和其他规定的基本思路构建其法律规则体系,以增强其实用性和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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