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屋开发商未按之前宣传为小区开通燃气入户等配套设施,华龙苑小区二期的300余户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在法院判决支持业主开通燃气的诉讼请求后,开发商却一直未自动履行。昌平区法院昨日消息,该院对被告开发商强制执行,冻结了开发商的100多万元资金,用于为该小区业主开通天然气。
2005年11月7日上午8点,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刚开门办公,华龙苑小区二期的330户业主便将法庭大门堵了个水泄不通。他们分别拿着起诉书,有秩序地按楼门号在回龙观法庭门口排起了几条长龙,等待依次立案。为了能顺利立案,各楼的负责人主动在队伍前面收集业主们的起诉状,并不时点名统计。由于前来立案的人数太多,法院无法对每名业主单独立案,回龙观法庭最终以集团诉讼方式受理了于鑫等5名原告的起诉,而对此案的终审结果对所有提出起诉的业主均适用。
据业主们称,2005年7月,昌平区华龙苑小区对外销售的商品房陆续交付,但其所交付房屋的燃气一直未予开通。小区业主多次与开发商联系,要求尽快开通燃气。但是,开发商要求业主另行缴纳燃气开通费用3500元之后才能为其开通燃气入户。该小区的300余位业主认为开发商此项费用不应由业主另行承担,于是组团将开发商告到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开发商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为于鑫等原告开通燃气。终审判决生效后,华龙苑小区的开发商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决定按照业主申请对被告开发商强制执行。在今年春节前夕,执行法官与负责该小区的燃气公司直接联系,为300余户业主开通了燃气。法院从之前已冻结的款项中直接将所需费用全额发放给了燃气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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