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包内有几十元现金和身份证捡包者要求失主交150元赎回第五次交易时特警擒获勒索者
东亚吉林讯(记者 郭家豪文/摄)他在彩票中心捡到一个钱包,找来两个朋友敲诈勒索失主。失主吴某两次报警无果的情况下,选择了拦警车报警。
3月10日上午,吴某到一个彩票中心买彩票,但在离开时将钱包遗落在彩票中心,当他回去寻找时发现钱包已经不见了,钱包内有身份证和几十元现金。当天晚上11时许,吴某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的电话称,“钱包在我手上,要想拿回钱包和里面的东西准备150元钱,不许报警。”原来,在吴某的钱包内,有一张他刚交完手机电话费的单据,捡到钱包的人通过那个电话单联系到了他,为了赎回钱包和身份证,吴某答应与男子进行交易。
因为在外打工,吴某身上没有多少钱,就带着50元钱和男子见面,对方来了三个青年。见面后吴某将50元钱给了对方,但对方只将钱包给了吴某,并告诉吴某钱给够了才能将身份证给他。在第一次交易后,吴某到船营区一个派出所报警,派出所的一位宋警官接待了他。失望:两次报警无果后拦警车
报警后,吴某心里有了底,但就在13日对方再次给他打电话约他见面时,吴某给派出所的宋警官打了电话求助,但宋警官当时表示有其他案件正在调查,让他和对方约其他时间见面。没办法的情况下,吴某一个人前往,对方看他没有带钱,没谈几句就不欢而散。
在第三次见面的时候,吴某再次给宋警官打了电话,宋警官表示,他的车坏了,让他再换个时间和对方见面。吴某和对方在13日又见了面,但还是没有谈成。在回家的路上,吴某看到吉林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三中队的巡逻警车后,他鼓起勇气拦住警车报警。特警让吴某和对方再交易时马上通知他们。14日,吴某再次接到对方电话,随后,特警将三名可疑男子擒获。目前,3名男子被警方行政拘留。声音索取报酬取之有道
对于拾金不昧该不该索取报酬的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社教授陈欣新认为,拾金不昧者是应当得到报酬的,第一,拾金不昧者的行为确实是为失主减少了损失,同时也付出了劳动和成本。第二,给予拾金不昧者一定报酬,有利于推行公德心的发展。
而文中拾包男子索要钱款,不给够数就不还东西,这就滑向了犯罪的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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