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王予实习生周杰)去年的年终奖放在今年发,个税申报时,是算作去年收入还是今年收入?随着距离最后的法定申报期越来越近,不少市民发出这样的疑问。
记者昨从省地税局了解到,按照《个税自行纳税申报》及其它有关规定,“当期年收入”是指“当年度取得的收入”,即该年度中年取得的各项所得。
举例来说,今年发放的2006年度年终奖,算作今年收入,可在明年进行个税申报。同时,去年发放的2005年度年终奖,应算作去年收入,必须计入全年总收入。若总额超过12万元,此次必须进行个税申报。平时未缴个税的,还需补足税款。
省地税局昨还重申,年收入逾12万元的高收入者,若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个税申报,最高将面临1万元的罚款。此外,平时若未缴税的,除必须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外,将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0.5-5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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