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罗向明)今年2月份才发的年终奖,计入哪个年度的个人所得申报呢?昨(27)日,许多市民打进本报热线咨询年终奖的个税申报问题。成都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发的年终奖也应计入2006年度个人所得进行个税申报,而且国家税务总局今年调整了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的,年终奖分两种情况缴个税。
按照规定,一个月内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加薪等各项年度奖金,可合计作为一次收入,按12个月分解后确定适用税率和相应的速算扣除数并据此全额计算纳税。此外,员工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该负责人介绍,2007年发的2006年的年终奖,按一次性征税。发的年终奖如果当月工资薪金没有达到1600元,就先减去差额,剩下的部分再除以12,相当于把这部分变成12份,然后去找税率。比如年终奖1万元,月收入1400元,不足1600元,就应先减去200元,剩下的9000多元再除以12,再找税率,税率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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