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儿子被工地保安追打威胁,慌不择路坠入污水河溺亡。小涛(化名)的父母将田华建筑集团公司第五分公司告到法院,以该公司为保安雇主为由,要求其赔偿死亡赔偿、丧葬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20余万元。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并经向公安机关调查证实,当晚小涛是在工地盗窃。
小涛的父母向法院起诉称,2006年10月4日晚8时许,小涛和另外两个小伙子下班后闲逛。负责望京摩托罗拉研发工地施工的田华五分公司的保安以为他们盗窃,于是,多名保安手持铁棒对三人围追堵截。小涛慌不择路,被逼无奈跳入附近一条污水河中,从而下落不明。
同年10月9日,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称在污水河中发现一名男子的尸体,经他们辨认该名男子正是小涛。小涛的父母认为,小涛受到工地保安追打威胁,被迫跳入河中造成溺死,田华五分公司作为保安的雇主,应当对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对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要求该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20余万元。
记者了解到,法院受理此案后,由于被告提出疑义,法院向公安机关调查证实,当晚小涛三人确实从工地盗窃了价值1万余元的空调安装铜管,造成设备损坏。昨天记者拨打了田华五分公司的电话,该公司代理律师告诉记者,工地的保安并非他们的雇员,而是受保安公司的指派。另外当时没有目击者,隔了将近一周的时间才发现死者,因此死者家属所称“保安追打威胁”没有依据。由于发现死者后,公安机关介入,对当时在工地值班的保安进行了调查询问,目前原被告双方均已向法庭申请向公安局调取询问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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