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成促销日告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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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许悦报道: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将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时,初衷是促进国际范围内保护消费者的活动。但到了今天,在全社会的极度关注之下,“3·15”开始“变味”———有的商家将其当成“促销日”,有的将举报投诉攒到这天再捅出来整垮同行,而媒体铺天盖地揭露经营者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使其变成一个消费者“控诉日”。
前天一早,记者跟随广东省质监局的稽查队伍赶往佛山南海,之前刚刚接到举报,罗村上柏工业区一上规模的饮用水企业无证生产,但到那里一查,该企业不久前已申领到QS证。记者向当地质监部门一打听,原来此事涉嫌同行恶意中伤。早在去年该厂投产时,第一个投诉电话就已打到佛山质监局,一查,企业的确还未办下QS证,质监对其依法处罚。今年初,佛山质监接到第二个投诉电话,但该厂已证照齐全。举报人不死心,候到“3·15”,一个电话“告密”到了省质监局。
记者从12315、工商、质监等接受投诉最多的监管部门也了解到,“3·15”期间不仅群众的日常消费投诉多了,对厂家违规生产、商家超范围经营等的举报也明显增多,有些一看就是出于行业竞争的恶意中伤。
与此相应的,许多企业如履薄冰,有的主动向消委会打听有没有相关投诉,有的定时向各大媒体“挖料”,探听自己会不会上抽检的黑名单。
另有一些企业却将“3·15”当成品牌宣传、产品促销的好时机,伺机推出大促销。
而作为“3·15”的绝对主角,很多消费者的确是在这一天拿起了维权的“武器”。但记者昨天在天河体育中心举办的宣传咨询活动上发现,很多人是按捺不满苦等“3·15”才将问题投诉举报的,因为平时维权取证难、成本高,而此时投诉往往更加引人注目,也更容易解决问题。但“3·15”只有一天,一位普通消费者对“3·15”的三个期待则是:莫成商家的“促销日”、莫成某些部门的“应景秀”、打假维权不应只在“3·15”。
上图:广东省质监局在佛山检查桶装水,执法人员为遭人举报“有违法嫌疑”的桶装水贴上封条,用于水质检测 本报记者 陈文笔摄
(日京/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