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中心户”以点带面见成效
马龙县农村普法开创新路
本报讯农村普法工作是整个普法工作的难点。其难在无固定场所、人员难集中、认识难统一、普法教材与教员难配备、经费无保障等诸多方面。
2004年7月份,大庄乡成立了创建“法治宣传中心户”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派专人入户了解民意,在全乡每个村委会挑选出1至2户威信高、群众信任、法律意识强、房屋宽敞、有公益心的农户作为“法治宣传中心户”,悬挂了统一制作的“法治宣传中心户”牌匾,并动员全乡机关站所、学校积极捐赠,为10个中心户分别配备书柜。县司法局为“中心户”捐赠《云南司法》、《人民调解》及相关法律书籍,共配备了6000余册法律书籍和1000余碟《举案说法》、《法在身边》等普法光盘。每个“中心户”配备一名法制宣传员,一般由村级调解员担任,负责日常法律辅导工作。投入一定资金,使每个“中心户”实现了“五有”,即:学习有房子、登记有本子、制度有框子、学员有名册、学习有计划。现在建成的10个“中心户”,覆盖了所有的村组。
在法制宣传教育中,将村民分成10至20人一组,分批利用农闲时节、晚上组织村民集中在“中心户”,通过观看法制节目、集中学习、案例分析、讨论法制小故事、现场调解纠纷等“五种形式”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司法所不定期组织对每个“中心户”所在村的村(组)干部、党员、团员、教师、威望较高的村民等“五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将他们培养成为全村的“普法骨干”,让他们轮流为村民上课,现身说法,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法制教育的效果。这些普法骨干掌握的法律知识相对丰富,且人缘好,身边的亲戚、朋友们经常到其家中串门,他们利用这些闲暇时间讲解法律知识,充分发挥了“二传手”的作用,从而大大提升了法制教育的宣传面。
自“法治宣传中心户”创建以来,全乡通过10个“中心户”共组织群众开展法律知识学习30场(次),观看法制节目25场(次),培训群众9000余人(次),学习法律法规12部,调解矛盾纠纷35件;经群众举报打击诈骗、盗窃团伙3个,为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全乡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
“法治宣传中心户”投入资金少,普法收效好,有效地解决了农村普法工作中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为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促进社会稳定做出了有益尝试。陶祥周缪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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