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蔡兰春文/图
陈小姐每天骑车上下班,都要穿越半条西街。“这几天我突然发现,骑车走西街方便了。今天是周六,连汽车都可以顺利地通过西街。再仔细一看,原来影剧院和开元寺附近的小地摊不见了。
不止陈小姐一个人感受到市区的道路通畅了。一院附近做餐饮生意的一个老板说,一院门口的鲜花店搬迁到巷口里面,住在泉州酒店附近的蔡小姐发现,中山南路骑楼上已经4天没看到有人摆电动车样品了。
昨天下午,市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对8条道路进行验收,执法人员从中山南路开始,转中山路、东街、西街、新门街等,逐一检查有无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和乱摆摊设点等现象,并且划定了水门巷周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下简称“二院”)周边、影剧院周边、第一医院周边、五中路口、后城、关帝庙周边和旧货市场8处为重点验收地点,发现一处违章现象立即纠正一处。
市执法局局长柯仲秋说,鲤城区这8条道路的整治都采用宣传和劝导的方式,主要是让市民熟悉哪些是影响市区道路环境的行为,从4月1日起再发现占道经营和乱停车等现象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法律去处理,该没收的没收,该罚款的罚款,而且接下来还将增加丰泽区内的8条主干道为整治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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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月1日起,对违反以下7项规定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将给予100元到1000元的罚款。
1.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道摆摊设点,堆放物料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2.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影响市容的;
3.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义务或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的;
4.在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5.在市区道路冲洗机动车辆;
6.搭建、封闭阳台,破墙开店,影响市容的;
7.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贴宣传条幅的。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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