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3月18日讯记者昨天从市导游服务中心了解到,2006年度烟台市导游人员年审本月进行。不通过年审的将不得从事导游工作,各旅行社均不得录用。
据了解,凡2006年12月31日前持有导游证(IC卡)的全市专职、兼职导游员均须参加2006年度年审。
考评内容为导游员2006年从事导游业务情况、扣分、接受行政处罚和表彰情况、游客反映等情况。考评结果分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和不予通过年审。其中,三类情形不予通过年审:未通过年审培训考核;2006年从事导游业务一次扣分达到10分;2006年从事导游业务累计扣分达到10分,暂缓通过年审,通过培训和整改后,方可上岗。(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