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对驾龄在3年以下的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的,要对培训、考试和发证情况进行责任倒查,对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严肃查处。”记者昨日获悉,这是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作出的新规定。
主管部门严禁办驾校
《通知》要求,各级监察和政府法制部门要依法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环节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要对培训、考试主管部门禁止举办和参与驾校经营以及脱钩情况实施专项检查。对于存在和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立即纠正;凡违反法律、法规或党纪政纪的,将依法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交通、公安和农机部门应当针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任何行政机关不得参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相关的经营活动,必须与自身利益脱钩,在驾校任职、兼职或参与经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彻底退出。
责任倒查考证过程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分别采访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和市公安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获悉,一旦“新手”开车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后,两个主管部门将各司其责,责任倒查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具体地说,由市运管局检查肇事司机所在驾校安排教练的培训过程,是否存在教学科目和课时“缩水”等现象,一旦发现问题将通过末位淘汰驾校、驾驶员等形式实施处罚;交警支队负责回查考官监考和有关工作人员发证过程,若存在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查处。(记者潘修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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