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张文龙报道:存折被人调换,1.5万元存款被盗取,昨日,经汉江中院调解,当事人王某终于从当事储蓄所讨回5000元补偿款。
王某在潜江从事电氧焊生意。前年10月10日,一名自称姓陈的男子找到王某,要求订做铁床。
随后,陈某趁王某不备将存折调换。当天下午1时许,王某持调换后的存折,在储蓄所存入1.5万元。一小时后,王某电话联系陈某无果,便拿着存折到储蓄所查询。多次输入密码错误后,他拿出居民身份证,要求查询存款余额,被告知其存款刚被人在其他网点用储蓄卡取走。王某随即报案。警方查明,陈某开户时所持王某的身份证系伪造。
多年的积蓄就这样付诸东流,王某与储蓄所多次交涉未果后,以储蓄所违反存款实名制规定,未尽到对居民身份证的审核义务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储蓄所支付其存款1.5万元。
法院查明事实后提出,王某未妥善保管好存折,是导致其存款被骗取的主要原因,而储蓄所违反了“当日存款不能在24小时内在其他网点办理支取存款”的规定,具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为此,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调解下,自愿达成协议:储蓄所补偿王某5000元,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由双方平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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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金融机构个人存取款业务管理的通知》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当日存入的储蓄存款,24小时内支取的,必须到原存入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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