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姜振军 通讯员崔刚)近日,记者从盐城市司法部门获悉,社区矫正试点2年来,该市9个县(市、区)已累计接收5080名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1665人,重新犯罪4人,重新犯罪率仅为0.08%。
据盐城市司法局安置帮教处介绍,2005年3月,该市成立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来,各地坚持“党政领导、政法牵头、司法为主、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工作原则,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强势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按照危险程度的不同对服刑人员实行强度不同的管理,在矫正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教育矫正和管控措施。
与此同时,该市还结合走访活动,排查调处社会矛盾纠纷400多起,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经过矫正组织的艰辛工作,绝大多数社区服刑人员能够服从管理、接受教育,认罪悔过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得到增强。据统计,目前全市现有3384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管得住、矫治好,未发生重新犯罪案件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治安案件。春节及“两会”期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社区矫正组织结合“走访”活动,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让社区矫正对象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下进行改造,给予人道待遇和人性关怀,使其也能感受党和人民的关怀,尽快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试点以来,全市41个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及101名先进个人相继受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表彰,得到了当地群众的普遍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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