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用得上“住房公积金”吗?如果农民工能在城里买得起房子,他们还是普通意义上的农民工吗?我们常说的“三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四个基本的社会保障项目,在我看来,是有其实现顺序的。
现在,农民工住在简易的工棚里,“老无所养”、“工无所作”、“病无所医”,在城市里连最基本的生活都没有保障,谈何买房置业?可以肯定,即使有关部门“有心”想将住房公积金扩大到农民工,我想,农民工也“无意”于此。
我们知道,存入公积金账户的费用是单位、个人各缴一半,从长远来看,住房公积金是有利于普通农民工的。然而,正如马克斯·韦伯所言,处于“传统主义”下的农民,其追求的并不是得到最多,而只是追求“得到够用而付出最少”。也就是说,他们追求的是“代价最小化”,而不是“利益最大化”,这就是“农民理性”。在特定的工作、生活环境下,对于刚刚走出农村的农民工来说,他们更追求眼前利益,而不是遥远的“置业”梦。
还记得冯小刚《无下无贼》里面的傻根吗,他的理想,就是挣了钱“回家盖房娶媳妇”。自古以来,这几乎是农民祖祖辈辈都逃脱不了的命运。要将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扩大到农民工,想法不错,但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应该将城市的大门打开。假若农民工都不认为自己是城里人,始终抱着“回家盖房娶媳妇”的想法,我看,这个公积金,还不如直接给农民工折现算了。
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农民工工资中增设适当福利项目,这是大势所趋。但这种“增设”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只能“分阶段、有秩序、有步骤”。最近看到一个报道,广东惠州市正探讨可否将为农民工购买返乡车票纳入年底福利范畴。相对于建设部这个宏大“公积金”方案,“将火车票纳入农民工年底福利”的设想无疑更贴近现实、更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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