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记者刘浏)昨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该局向全市质检部门发出了《关于对成都市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等产品质量进行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等产品质量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抽查。
本次专项检查的对象为,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等产品的加工生产和经销企业。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按照相应的产品标准和检验细则进行抽样检查。本次专项监督抽查的检验工作由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承担。
《通知》要求,检查人员到企业抽样检查时,必须主动出示本通知和有效证件,并出具《四川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查)抽样单》,否则企业有权拒绝检查。抽取样品,每个企业不超过3个批次(经销企业的产品检验结果须经生产企业确认)。检查中如发现劣质产品,应在24小时内上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次抽查样品由受检单位无偿提供。在生产企业抽取的样品,结合定期监督检验计划,其检验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凡在经销企业制取的样品,一律不收取检验费。检验完毕样品退回企业。各有关企业应积极配合本次抽样检查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检查,对不合格品和拒检的企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