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莫小松通讯员费昌明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在南宁召开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会议,部署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工作。据介绍,此次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不仅包括行政许可项目,还包括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将在2007年6月底完成。
纳入此次清理范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主要包括:(1)有关税费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价格事项的审批;(2)有关享受政府资金扶持或者其他优惠政策待遇的审批;(3)有关国有资产处置、产权变动等事项的审批;(4)有关民政优抚和社会保障待遇的审批;(5)对有关财产权利或者特定民事关系、法律事实予以确认的登记;(6)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予以控制的审批;(7)需要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核发批准文件或者有关证件证书的其他审批。
据介绍,清理将按照“谁实施、谁清理”和自上而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统一负责全区本系统的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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