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 肖肖 记者殷学兵)歌厅小姐拿着一张23万元的借据,将与他同居过的一公司老总告上法院要求还钱,但该公司老总却竭力否认曾向其借过钱(本报曾作报道)。日前,法院根据原被告请求,对原被告进行了测谎。
今年26岁的袁珊珊是一名来自安徽的无业人员,大她28岁的宋呈钢则是南京一家民营企业的总经理。袁珊珊诉称,2003年底,她来南京打工后与宋呈钢相识。次年,宋呈钢说他儿子要开公司,缺少资金,向她借钱。随后,袁珊珊分3次借给宋呈钢23万元,宋呈钢打了借条。借款到期后,可宋呈钢却一直不愿还钱。
不久前,袁珊珊将宋呈钢及其前妻陈滢一起告上我市某区法院,要求两被告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庭审时,宋呈钢辩称,袁珊珊原是歌厅小姐。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与袁珊珊相识同居。这张23万元的欠条,是袁珊珊趁他醉酒,骗他写下的。宋呈钢说,他没借袁珊珊一分钱,相反,他在袁珊珊身上花了很多钱。宋呈钢当庭请求法庭为他所说的话测谎。
陈滢也辩称,因为袁珊珊的插足,她已与宋呈钢离婚,为此深感内疚的宋呈钢已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而现在袁珊珊将她告上法院,极有可能是宋呈钢后悔当初放弃财产,欲与袁珊珊联手,合伙诈骗她的钱财。陈滢请求法院对宋呈钢和袁珊珊进行测谎。
针对两被告的答辩,袁珊珊的父亲应邀作证时称,他曾在南京收过废品,这23万元钱是他收废品挣来的。听说袁珊珊要跟人合伙做生意,就分3次将这钱给了女儿。
袁珊珊也同意测谎。据了解,测谎有助于查明案情,但在我国目前法律制度下,测谎结果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仅能作为断案参考。
因袁珊珊、宋呈钢皆要求测谎,日前,法院委托公安部门对他们进行测试。测试后,原告袁珊珊感到结果对她不利,向法院提出撤诉,得到法院同意(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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