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伟记者黄圣达)记者昨日从省综治办获悉,全省九个设区市落实2006年党政领导综治责任综合考评,我市得分为97.32分,连续第三年名列全省第一。
2006年,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一手抓发展经济,一手抓社会和谐稳定的观念,党政领导和综治成员单位领导普遍建立了综治绩效档案表,真正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责任人,全市没有发生影响全局的重大案件、重大事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96.51%,继续位居全省首位;下大力推进“平安厦门”建设,全市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基层基础建设逐步完善,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不断增强,为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和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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