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言
周志坤
为了整顿干部作风,近日湖北省秭归县干部作风检查组将暗访偷拍的大量干部在公务活动中的违纪行为,制作成专题片在该县干部作风大会上播放,在该县引起轩然大波。尽管当地官方发布消息说,此举是为了对干部们起到警示作用,但仍有干部明确反对偷拍,坚称不应以此完全否定某一干部的作风;而有百姓很遗憾没能看到专题片,并认为应该向全社会曝光;秭归县相关部门则表示将聘用专职巡查员和市民暗访员,继续推进这种“偷拍式”监督。
门难进、脸难看、乱作为、懒作为等“官僚病”,在许多地区政府部门均有较为普遍的存在。对此,长期以来,政府都未能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法。为此,近几年来,已有湖南、重庆、江苏等省市的若干地区祭出了暗访偷拍的“绝招”。尽管这主要是针对官员的办公行为,也收到了一定成效,却屡屡被某些人以此举过于极端,也有可能损及干部隐私而加以反对。今次湖北秭归的“偷拍式”监督在官员、群众中再惹广泛争议,显示社会对此一被视为非常态的监督举措之认识,确实有待进一步深化。
官员的公务活动具有天然的公共性,而不是私密性的。笔者以为,必须明确的一个原则是,暗访偷拍针对的应是官员的公务行为,尤其是包括腐败活动在内的任何不端之举。只要是这样,就不应视为有可能形成对干部隐私权的侵犯。而且,无论这是由政府发动的,还是由公众自主进行的,均为合乎我国宪法第二十七条关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接受人民监督之规定的行为。值得一提的是,暗访偷拍的结果一旦被确定为属实,就不可止步于小范围的有限公开。要不然,公众就难于对不良官员形成足够的监督压力,更不能促成制度性监督的发力。如果连基本的录音、摄像和文字资料都没有,公众在举报官员腐败行为时,怎么可能引起足够重视呢?
从根本上来说,偷拍式监督引起官员叫苦、公众叫好,被当作整治“官僚病”的猛药,其原因大概在于,在许多地区尤其是县级以下行政区域,制度性监督难以发力,相当部分基层官员已经习惯了公众监督缺席的情况,并把这当成了一个理所当然的现实,于是政府不得不采取非常规手段。尽管如此,偷拍暗访只能是一种监督“佐料”,对某些地方政府的选择要尊重,但不宜全面推广。否则,就难免在这个权力监督不完善的国度,造成人人自危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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