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召开的相关研讨会提出要有效保护知识产权
本报深圳讯记者易建成、通讯员孟广军报道:处于技术领先领域的知名高科技企业,最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目标,而其商业秘密被盗后出现的立案难,妨碍了企业的技术创新。
被盗密后立案难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著作权早在2000年时便被侵犯,当时,该公司的激光打标机软件被他人非法复制并安装在犯罪嫌疑人成立的华泰公司(后被吊销执照)、嘉泰公司生产的激光打标机上,并在市场低价销售。大族公司通过民事诉讼维权未果的情况下,于2005年10月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公安机关因为证据不足未予立案。后来深圳市领导了解到该公司被侵权的情况,给予批示,该案才于2006年4月立案,两名犯罪嫌疑人目前已被抓获并逮捕。有司法界专家认为,大族公司是深圳市高新科技产业的标志性企业,其被侵权后寻求刑事司法保护尚且需要借助行政干预,一般中小型企业的情况可想而知了。大族公司董事长高云峰说,高科技企业的商业秘密屡屡被盗,妨碍了企业技术的进一步创新。企业普遍反映,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企业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都予以受理,但是通常在立案上却难度较大,有关法学理论专家认为,立案难有法律适用方面的因素,由于法律规定的定罪标准过高,使一些案件无法进入刑事领域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同时,也有案件侦破难度较大,侦查机关办案机制等多方面的因素。
盗密者多为家贼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的调研得知,涉及高科技企业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多为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其商业秘密基本表现为技术秘密,主要涉及电信、通讯、精密仪器领域。最近几年深圳发生的31件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有28件都发生在高科技企业,显然,处于技术领先领域的知名高科技企业,最容易成为犯罪侵害的目标,著名高科技企业如华为公司、中兴通讯公司等,都先后遭遇此类侵权。检察机关分析认为,此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基本上都是利用在被侵权单位从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掌握了该公司的商业秘密,并将这种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通过拷贝或发送邮件等方式窃取后,便主动辞职,之后进行转卖或自行开办公司,生产、销售同类技术产品,牟取高额的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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