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曼丽
早报讯前天,一辆重型自卸车光天化日被“抢”,丽水高速交警接到报警后及时拦截,结果发现,开走车子的其实是江苏一家法院的工作人员。
前天中午12点,高速交警丽水支队民警小叶和小徐,接到青田公安局的协查通报称:一辆黄色重型自卸货车被“抢”,上了高速,现在的位置应该在丽水出口附近。
说也巧,就在这时,民警发现,这辆黄色重型自卸车就行驶在巡逻车后面。因为在高速公路拦车比较危险,民警发现司机一边开车,一边接听电话,就灵机一动,以交通违法为由,通知司机驶入丽水服务区。
进入服务区后,高速交警正打算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时,一辆跟在后面的小车上下来3个人,出示了法院工作证件。
他们介绍说,该车是江苏男子陶某贷款买的,已有好几个月没交按揭了,他们是到丽水来强制执行的。
原来陶某将车抵给了青田籍包工头陈某,法院来执行时,陈某不认账,故意报案说车子被抢,想拖延时间。
陈某的行为是否涉嫌报假案,警方还在调查中。(201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