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杨 珂见习记者 庄文石
本报济南3月19日讯 近日,记者接到读者反映,有一些保险业务员在推销保单时,宣称自己是“东方人寿保险公司”的,他对此表示怀疑。山东保监局向记者证实:该公司已经被保监会勒令停业,该公司从未在山东获准设立分公司。
近日,一名热心读者王先生向记者反映,日前自己遇到了一名保险业务员,热情地向自己推销一种寿险产品。当他询问该业务员的所在单位时,对方说是“东方人寿”的。“去年十几家保险公司进入济南,有东方人寿这家公司吗?”
在济南的一个著名论坛中,记者也看到了类似的询问“求助,济南是否有东方人寿这个保险公司,最近有业务员上门,大家有没有听说过这个公司?”“济南没有这家公司?”但记者也看到竟有人这样回答:“确实有东方人寿这个公司,在济南筹备了大约5个月的时间,确实也开业了,卖出了10张左右的个人保险……”
记者随后在网上也搜到了一个“东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网站显示该公司于2001年12月28日成立,是一家全国性的寿险公司,总部在上海。“东方保险的业务范围包括: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公司网站上面“股东介绍”、“经营范围”、“目标客户”、“组织结构”等关于该公司的内容一应俱全。
今天下午,记者致电山东保监局,工作人员在核实情况之后,向记者表示,“东方人寿”确实存在过一段时间,但是因为涉及资金问题,已经于2004年被保监会勒令停业。在山东该公司也没有获准成立分公司。因此,如果有人打着“东方人寿”的旗号销售保险产品,是完全不合法的,甚至可以理解为销售假保单,其销售行为也是一种欺诈。保监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如果再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拨打0531-8518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