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发改委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并对各阶段教育收费作出明确规定。规定指出:不得向大学生预收学费。
农村小学和初中免收学杂费后,只允许学校按“一费制”标准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住宿费。
在高中教育阶段,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等名义向学生收取高额费用。
在高校收费方面,发改委要求对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进行全面清理。预科生升入本、专科以及专科生升入本科后,其学费标准执行同学年同专业的其他学生收费标准。学校在首次为学生办理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就餐卡等学生必须使用或应当取得的证卡时,不得收取工本费。不得向学生预收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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