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光明通讯员刘兴华“政法干警一般性违法违纪案件,省直政法部门要在查处结束后10日内,将查处情况报送省委政法委备案;重大案件(县处级以上干部、团伙作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等)实行动态备案制,一经采取组织措施(涉密的除外),要立即报告,并及时将查处的进展情况报省委政法委备案。
为了更好地履行省直政法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牵头单位的职责,及时准确了解掌握全省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结合安徽政法工作实际,安徽省委政法委首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备案制度。
该《通知》规定,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制度。省直政法部门每年1月初、7月初分别将本系统上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总结以及工作打算报送省委政法委。年度工作中的重要部署和措施要及时报告。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报送制度。省直政法部门每季度报送本系统受处分人员统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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