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晨报》报道一个十米深的大坑中,孤零零地立着一栋“孤岛”般的二层小楼,户主被称为“史上最牛钉子户”,原来两年多来,开发商和吴女士协商了数十次,价格就是谈不拢,当地房管局最终申请了强制拆迁的听证会。
法院:户主必须拆房,否则强制执行
九龙坡区房管局于今年1月11日下达行政裁决书:“被申请人杨武(杨武和吴苹夫妇是这栋房屋的户主——编者注)在收到本裁决书起15日内自行搬迁,并将九龙坡区杨家坪鹤兴路17号房屋交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和重庆南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除。”此后开发商与被拆迁人的协议搬迁仍未果。今年2月1日,该局向九龙坡区法院提起了《先予强制拆迁申请书》。昨天下午的听证会上,九龙坡区房管局对申请的理由作了相关说明:2006年初,除杨武一户外,杨家坪鹤兴路片区内的被拆迁单位和被拆迁户均协议搬迁。由于杨武与开发商对补偿安置意见分歧较大,为此该局于今年1月5日登报通知杨武参加拆迁行政裁决听证会,杨武及吴苹没有参加。杨武的妻子吴苹则称,她没有得到通知。随后,吴苹及开发商在法庭上作出了各自陈述。法院经过合议后,裁定杨武在2007年3月22日前履行相关行政裁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舆论:开发商断水、断电、断路的行为涉嫌侵权
“史上最牛钉子户”经媒体报道后,在全国范围内引发热议,不少网友纷纷对这家开发商提出质疑:在法院没有裁定强拆之前,给人家断水、断电、断路,把人家的房屋变成孤岛,谁给了你这个权力?昨日,《济南时报》刊登文章称:如果说吴苹是“最牛钉子户”,还有比吴苹更“牛”的,那就是开发商,因为这家开发商在住户没有同意拆迁而法院也没有作出裁定的情况下,就已经在他们的房子周围掘地数米,断水、断电、断路,将他们的房子变成“孤岛”,让房子丧失应有的商业和居住功能,这只有“最牛开发商”才能做得出来,其行为暴露出“最牛开发商”那种傲慢与蛮横:你不愿意签协议搬迁,我就有办法让你难看!同日,《珠江晚报》发表法律界人士的文章称,根据刚刚通过的《物权法》,商业性质的“强制拆迁”将在某种意义上成为历史名词,因为这部法律对征收制度有明确规定,即将商业用地排除在国家征收之外,企业取得商业用地要与土地使用权人谈判签约。而重庆百老汇楼盘工地展现给我们的,是房产所有人与开发商十余轮谈判未果、房管局尚未举行听证、法院还没有作出强制拆迁裁决的时候,开发商已通过深挖坑、断水电、四面包围之法,将公民财产及公民安全推入险境,这是一种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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