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昨天明确规定
高中收了择校费 就不能再收学费
本报讯(记者 饶沛)国家发改委昨天对各阶段教育收费作出明确规定,小学、初中不得向学生收取电影费;高中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
规定指出,城市小学和初中杂费要纳入“一费制”中。
在高中教育阶段,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进一步降低择校生择校收费标准。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等名义向学生收取高额费用。
凡没有做到独立法人、独立经费核算和人事管理、独立校园校舍、独立进行教育教学并取得民办学校资格的,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政策。公办学校不得通过校中校、校中班、一校两制等方式变相向学生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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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讯(记者 饶沛)高校在首次为学生办理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就餐卡等学生必须使用或应当取得的证卡时,不得收取工本费。
国家发改委昨天明确指出,要对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进行全面清理。预科生升入本、专科以及专科生升入本科后,其学费标准执行同学年同专业的其他学生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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