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9月13 日报道,在我国第20个教师节之际,福州一家报纸9月10日发布的调查显示,半数以上的教师认为自己的社会地位并不高。在问及如何看待自己的社会地位时,认为教师地位“一般”、“不太受尊敬”和“很不受尊敬”的比例合计竟高达59.7%。
现代社会的发展,价值取向逐渐由“官本位”向“学本位”、“能本位”进化,尊重知识 、崇尚科学、重视人才已经成为了社会的主流。教育事业正在成为个体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动力,财富的源泉。作为教育成败关键的教师也自然成了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中坚力量,但是为什么受调查的教师出现了如此低的职业认同感、喜爱度呢?为什么有那么多教师认为自己地位不高呢?笔者以为这一切都源于对教师的角色期待和角色认同、角色实践的背离。
在我们的日常观念里,对教师的角色期待一直是一种伦理期待,把教师职业塑造成了一种精神崇高的角色,同时清贫、清苦似乎成了教师职业的固有标志,使教师成了敬业、安贫乐道、清廉守节、无私奉献的君子人格,造成教师作为普通的社会成员陷入了理想主义与金玉主义的误区。简单地说,对教师重道德修养的塑造,把教师塑造成了社会的殉道者角色。
教师虽然获得了“红烛”、“春蚕”、“园丁”等诸多精神褒奖和慰藉,但是总不能摆脱为了他人而做铺路石、作嫁衣裳的自我牺牲的生存状态。这些都有助于我们理解现在的一些教师为什么一有机会就想跳槽和公众对于教师职业高评价和低选择的强烈反差。笔者以为,教师自己认为自身地位不高也与此密切相关。
社会不断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越来越多的人获得越来越多的幸福。提高教师的地位,就应该努力消除教师作为伦理人、社会人和经济人之间的矛盾,把确立以道德和幸福一致的人生价值,获得崇高而实在的教育幸福作为教师职业道德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应当在继承发扬教师以身立教、垂范群伦、重视社会价值和奉献精神等优秀美德的同时,打破传统观念中对教师道德境界的无限追求而对物质生活的贬低做法,以及对教师社会责任的过于强调而对教师个体利益进行的过多约束和限制的现状。
教师自己认为地位不高,但是“如果再给这些教师一次选择职业的机会,超过半数的受调查者还是愿意选择从事教师这一职业”。这表明教师职业的吸引力还是巨大的,只是不合适的角色期待造成了教师认为自身地位不高。这就要求应当突出教师作为职业人、法律人的社会角色,把教师当做现代社会公共事业中普遍而又肩负特殊使命的一员。只要模范践履社会公德和法律义务,成为模范公民,就能获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资格。
在社会各界都为近20年来教师待遇、声誉不断提高而高兴的时候,教师自己的看法是值得我们反思的,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教师自己能认为地位得到了提高。(朱四倍 央视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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